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发布时间: 2026-03-26 14:36来源:长阳融媒体中心浏览量:
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50万元的资金扶持。
责任部门
共青团县委:0717-5322201
长阳人社局:0717-532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