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园奖补
发布时间: 2026-03-26 14:41来源:长阳融媒体中心浏览量:
政策内容
对经政府批准设立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区运营主体注册登记3年以上;园区及入驻经营实体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园区管理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要求;场地手续合法。农业园区的占地面积(含种植养殖基地面积、工作区等)在1000亩以上;其他类型园区的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入驻经营实体生产经营需要;为入驻经营实体提供较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基本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场所;园区入驻经营实体20家以上,带动就业500人以上;由返乡人员创办(合办)的经营实体占园区入驻经营实体的50%以上;有专门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入驻经营实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等;创业氛围浓厚,园区经常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效应明显,在促进脱贫人员致富和改变乡村面貌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获得市级返乡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奖补,获得省级返乡创业园的给予60万元奖补。
责任部门
长阳人社局:0717-532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