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长企业,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
责任部门
长阳人社局:0717-533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