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对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不少于20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部门
长阳人社局:0717-532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