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9 11:21来源:长阳融媒体中心浏览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长阳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二)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三)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四)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人员。

  二、时间安排

  1.2025年9月30日—10月17日,教师个人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s://sso2.jszg.edu.cn/sso/login.html),向学校提交资料。

  2.2025年9月30日—10月22日,所在学校确认点确认验收教师注册材料,审核教师网报数据,进行现场确认,下载打印《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填写《宜昌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打印纸质文档1份。

  3.2025年10月23日—10月30日,学区、教育集团、直属单位上报注册材料,县教育局初审;

  4.市教育局复核:11月1日—11月14日。

  5.省教育厅终审:11月17日—11月21日。

  三、注册条件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教师;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教师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聘用期达一年及以上的,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申请定期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任务;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四、注册材料要求

  (一)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试用期满人员为1年);

  5.本周期内县继教主管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复印件必须要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须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袋内所有复印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

  以上2、3项材料,原件由单位核对后返回个人,只交有单位签字盖章的复印件。4、5项材料,可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第4项材料导出方法:学校信息管理员登录后,“综合查询”-“专项业务查询”-“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查询区输入“姓名”“考核时间”查询后“导出”-打印;第5项材料需导出PDF格式的《教师简历》:教师本人登录自助子系统-“教师个人信息”后“导出”-勾选“包含教师信息确认承诺书”“PDF格式”-“导出模块”必选“教师资格、教育教学2020-2025、国内培训2020-2025”-导出-打印),导出材料需个人、管理员、校领导等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二)单位材料

  《宜昌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附件3)《2025年教师资格暂缓注册人员花名册》(附件4)(盖章纸质文档现场认定时上交,电子档10月20日前传县教师管理股)

  以上两表须经注册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或机构集体办理,乡镇以学区为单位、局直属单位直接上报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审核注册。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机构是本单位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摸底、申请、补训、上报、注册、公示、存档等各环节工作,不得随意降低考核标准和注册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注册范围和对象,对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3.宜昌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

  4.延迟注册人员信息统计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